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不断提高电子招标投标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从编制“互联网+”招标采购实施计划,完善配套制度标准,构建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体系,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大力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实现“互联网+”招标采购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行业发展动力,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加强政府监管能力,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制度

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长效机制,是健全招标投标法律制度体系、规范和发展招标投标市场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招标投标规定定期清理和目录管理机制、推进招标投标规定信息公开、完善招标投标规定审查和后评估机制,能切实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维护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统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管理创新促进资源配置高效透明。在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的前提下,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2016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完成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电子招标投标试点

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分为政府综合试点和交易平台试点。政府综合试点侧重探索建立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共享服务体系和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机制,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场化竞争、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交易平台试点侧重探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技术创新、优化流程、规范程序、专业运营、统一标准,实现与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和外部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对接并交换信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确保交易安全,促进公平有序竞争。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

国家认监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引导运营机构开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推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对检测认证结果建立采信和运用的监督机制,并组织开展检测认证专业能力培训。国家认监委牵头组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技术委员会,对涉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技术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审议,为建立完善检测认证制度提供技术支撑。

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信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一张网,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为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自律管理规定》。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2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全面放开招标代理费等五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就各会员单位和招标投标行业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印发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等价有偿原则,由招标委托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自愿协商确定,并由招标委托人支付。

招标采购职业认证

201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招标师注册执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全国招标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和继续教育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015年11月16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与英国皇家采购与供应学会(CIPS)集团就双方在招标采购职业知识能力结构标准和认证体系的合作规划事宜举行了会谈,共同签署了《招标采购职业认证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中国招标采购职业知识能力结构标准和认证体系与国际公共采购职业知识能力标准和认证体系接轨的准备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