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标办公室 董海波
摘要: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促使人类社会的数据种类和规模爆炸式增长,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开展和普及为大数据分析提供了可能,在大数据的支持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服务功能将更加完善,服务质量将大幅提高。文章介绍了大数据的概念,分析了电子招投标产生的大数据,最后探讨了大数据在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方面的应用,并提出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大数据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不断普及,信息数据呈现爆炸式的增长,全球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被认为是未来的新石油,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随着我国电子招投标的开展和普及,必将产生巨量的数据,这为实现大数据分析提供了可能。利用大数据技术从这些数据中挖掘信息、判断趋势、提高效益,对我国招投标事业必将带来深远影响,应当引起政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一、大数据的概念
2009年,互联网巨头谷歌公司的网络工程师们成功预测了一种新型H1N1流感的爆发。谷歌公司的工程师们正是通过分析人们在网上的搜索记录也就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了成功的预测。这也成为大数据应用的一个典型案例。大数据技术的目标就是从海量数据中挖掘信息、判断趋势、为决策提供参考,为各个行业提供服务。大数据成为IT业继云计算、物联网之后又一次重大技术变革。
对于大数据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业界广泛采纳的明确定义。一般意义上,大数据[1]是指无法在可容忍的时间内用传统IT技术和软硬件工具对其进行感知、获取、管理、处理和服务的数据集合。大数据是来源于交易数据、交互数据及传感数据的海量数据的集合,其规模和复杂程度都超越现有常用技术能够处理的能力范围。
大数据不同于“海量数据”,海量数据仅指数据的量大,而大数据不仅指数据的量大。大数据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数据体量大(Volume),数据类型多(Variety),数据处理速度快(Velocity),数据价值密度低(Value),即所谓的四V特性。
(一)数据体量大
通过各种智能设备产生了大量的数据,当前数据已经从TB(1024GB=1TB)级别跃升到PB(1024TB=1PB)、EB(1024PB=1EB)乃至ZB(1024EB=1ZB)级别。据著名咨询公司IDC的统计,2011年全球被创建和复制的数据总量为1.8ZB(10的21次方),远远超过人类有史以来所有印刷材料的数据总量(200PB)[2]。
(二)数据类型多
大数据一般包括以事务为代表的结构化数据、以网页为代表的半结构化数据和以视频和语音信息为代表的非结构化等多类数据,并且它们的处理和分析方式区别很大。
(三)数据处理速度快
大数据要求快速处理,对于大数据应用而言,很多情况下都必须要在1秒钟或者瞬间内形成结果,否则处理结果就是过时和无效的。据相关数据统计[3],每秒钟人们发送290封电子邮件、亚马逊处理72.9笔订单;每分钟人们在YouTube上传20小时的视频;每月人们总共在Facebook上浏览7000亿分钟。没有对数据的快速处理能力,这样的任务是无法完成的。
(四)数据价值密度低
大数据的价值巨大,但是其价值密度却很低,以监控视频为例,在连续不间断监控过程中,大量的视频数据被存储下来,许多数据可能是无用,对于某一特定的应用,有效的视频数据可能仅仅有一两秒。当然大数据的数据密度低是指相对于特定的应用,有效的信息相对于数据整体是偏少的,信息有效与否也是相对的,对于某些应用是无效的信息对于另外一些应用则成为最关键的信息。
二、电子招投标产生的大数据
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出台了20号令《电子招投标办法》,建立以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投标网络为基础,各种电子招投标平台之间的信息实现共享,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招标投标大市场成为今后招投标的发展方向[4]。基于我国地域范围广、经济体量大、交易类型多,以及分地区、分行业监管等情况,根据功能的不同,电子招投标系统分为交易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其中,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收集、整合和发布招标项目交易信息以及相关公共信息,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具有综合性和公益性的特征。
由此可以看出,全国的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将是数据生产的大户。电子招投标的推广和普及,为招投标领域进行大数据分析提供了基础数据。每一个招标项目有关的招标人、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中标人的相关情况以至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等合同履行情况都会公开,这些公开的信息会产生大量的数据。电子招标书、电子投标书、业绩、专家库、专家评标情况等保密的信息也会产生大量的数据。所以,全国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产生的数据是海量的,也是多类型的,需要快速处理,里面也蕴含重要价值,这就是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大数据。
三、大数据在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方面的应用
(一)大数据可以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全国招投标海量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潜在的投资方向或急需解决的问题,利用大数据预测出经济发展趋势,政府可以前瞻性地决策。以分析数据为决策依据,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建模、分析,对指定的问题进行数据分析,对政策效果进行预测,将预测结果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依据,可以防止拍脑袋决策,使政府决策科学化。通过对数据分析和各方信息反馈,对政府投资的效果进行评估,能够及时纠正解决存在的偏差,增强政府决策的自我纠正能力。
(二)大数据可以提高招标人的招标质量和效率
通过对全国招投标大数据的分析,可以得到招标项目与中标人匹配情况以及履约情况,招标方可以合理确定每个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设定合理的招标条件,制定科学的评标办法,从而提高招标的质量和效率。
(三)大数据可以引导投标人的发展方向
通过对全国招投标大数据的分析,可以得到投标人实力、规模、业绩、履约能力等与中标的相关关系。引导投标人合理科学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实现企业的内涵发展,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四)大数据可以规范招标代理的行为
招标代理企业的招标项目安排、人员到位,招标代理服务的质量等情况在大数据下将被数据化呈现,违规行为也将无所循形,从而强制规范招标代理公司的行为。
说到底,大数据技术本质上是工具,不是我们的目的。大数据是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的,为招投标事业服务的。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将使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公共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服务质量大幅提高。利用大数据技术,将更好地实现推行电子招投标的目的,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加快应用研究
全国招投标的大数据隐含着巨大的价值,如果能有效地组织和使用这些大数据,将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招投标事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对大数据研究相对较晚,目前还没有对招投标数据进行大数据研究的人员,必须尽快展开应用研究,占领战略制高点。一方面要加快大数据方面人才培养,大数据不仅涉及招投标,还涉及信息科学、社会科学、经济学、系统科学等诸多领域,只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关键技术研发、平台研发、平台构建,才能实现大数据分析,实现数据价值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大数据的时代,无法单靠个人实现大数据的获取和分析,只有建立相应的机构,具有相应的软硬件条件,才有权限取得数据,并有能力分析数据,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招投标事业服务。
(二)加强数据保护
全国招投标的大数据是我国经济领域的重要战略资源,一旦为他国掌握,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一是加强数据保护,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使用的软硬件要加以严格的审核和检测,同时自己要掌握软硬件的核心技术,在技术上不受制于人,才能够保障数据的安全。二是数据分层次开放,对公众开放的信息要开放,不开放的设立开放层次,既保障信息公开,又保护核心数据的安全。
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电子招投标办法》也开始实施,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我国的电子招投标领域,发掘数据的价值,可以了解招标投标市场运行状况,预测发展趋势,对政府投资决策、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参与经济活动提供重要参考。大数据技术必将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招投标事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国杰,程学旗.大数据研究:大数据的研究现状与科学思考[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2(6):647-657.
[2]The2011DigitalUniverseStudy:ExtractingValuefromChaos.InternationalDataCorporationandEMC,June2011.
[3]李芬,朱志祥,刘盛辉.大数据发现现状及面临的问题[J].西安邮电大学学报,2013(5):100-103.
[4]《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