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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管好招投标首先得管好领导

  •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时间:2016-07-28

  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原副局长王立松涉受贿罪一案,日前已经一审宣判,王立松被认定受贿17.2万元,获刑一年十一个月。虽然王立松所涉金额不大,但在该案中反映出来的招标形同虚设的问题值得深究。

  从法院审理查明的内容来看,该局需要一个存放执法查扣危险物的仓库。最终该局通过公开招标,以每月4万元的价格租赁一个几百平方米的小仓库,实际上每月回扣为2万元,也就是说价格虚高了至少一倍。在操作中,王立松的下属按照投标方的条件设置招标条件,还找了其他两家公司来“陪跑”,这样的标想不中都难。

  按照投标的环节设置,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有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进行评标。龙华新区纪委在分析中就指出,在评标环节,专家们都明显看出另外两家企业是来凑数的,但全过程无人“吱声”。

  这个案例中,评标专家是不敢吱声,在其他案例中,也有评标专家收到钱不想吱声的。如近年来披露的案件就显示,在南山区清洁环卫工程招标中,就曾有老板给评标专家送红包,让专家在评标中打高分。本来应该是客观公正的打分,最终变成了利益驱动下的利益交换。

  早前查处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等案件则显示,在一些政府采购项目中,有些老板甚至能够“搞定”从甲方到监管层多个环节,按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行贿金额也从几万到数十万不等,全过程同样无人“吱声”。

  实际上,以目前的招投标流程来看,甲方提出需求,采购中心实施招标,随机抽取的专家评标,最后甲方验收。整个流程要涉及到的环节、人员较多,发现问题的机会也很多。这其中也并非人人都能被收买。像王立松一案中,评标专家并未被收买,也发现了问题,但是并未发声,这是为什么?

  正如龙华新区纪委在分析王立松一案时所指出的,“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领导的‘旨意’,都不敢得罪领导,否则领导会‘怪罪’。受领导意志的左右,招投标工作仅仅是走过场。”

  权力令人生畏。权力背后可能存在的盘根错节的关系,让权力更是畅通无阻,超出其表面上所具有的力量。由此看来,要管好招标,最需要管好的是“领导”。倘若招投标流程中的每个人都能得罪得起领导,领导还无法“怪罪”下属,权力运行的机制从根本上扭转,招投标的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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