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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让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15-11-24
     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以前参加开标评标,或许会担心暗箱操作,现在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竞争,程序规范严格,没中标也心服口服。”日前,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安徽大学公开数据库竞标的投标人潘群告诉记者。

  改变源自何处?答案:深化改革,让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

  支撑平台基本建立、制度规范逐步完善、项目陆续进场交易……安徽省推进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今年前9个月,全省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交易项目4.5万个,节约资金389.44亿元,增值资金131.63亿元。

  服务标准化 避免自由裁量权的发挥,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没想到中心服务这么规范。”11月4日上午,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候标大厅里,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地区助理战君正在等候竞标。虽然第一次来到合肥,他却发现办起事来得心应手,不同于在外地抱着标书来回奔波,这里的流程更加规范、办事效率更高。

  每个流程、每个环节的无缝衔接,得益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的不断推进。

  什么是公共资源?主要指社会共有的、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特点的一些资源,一般把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统称为公共资源交易。但很长一段时间,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暴露出管办不分、权力寻租、违规操作等诸多问题,其不规范广受诟病。“把公共资源纳入统一的平台进行集中公开交易,实现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省发改委公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10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对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大刀阔斧的举措随之而来,省公管办和8个行业监管办完成组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运行,省与16个设区的市共建交易平台工作扎实推进,16个设区的市、61个县先后完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管办分离、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就此打开。有了统一性和标准化,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才能让市场不受区域、行业限制,起到信息集聚、价值发现和阳光公开的作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全国首个省市合一的综合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涵盖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合肥市公管局市场管理处处长阚卫海说,交易中心构建标准化体系,避免自由裁量权的发挥,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今年1月至9月,交易中心累计受理项目7813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项目3310个,增加了74%,完成项目5560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项目1103个,增加了25%。

  交易电子化 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网上商城电子竞价采购从信息发布到中标结果公示只需5个工作日,比传统公开招标20余天的采购周期,至少节约15天时间,提高了政府采购办事效率。 ”安庆市公管局有关负责人说,为了解决数量众多的小额采购项目效率低下问题,他们会同市财政部门,研制了网上“电子竞价”采购系统,20万元以下的小额政府采购项目,经市财政批准,由采购人直接登录电子竞价平台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供应商直接在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价竞争,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发展迅猛,信息技术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 “结合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为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联动机制,我省正有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建设,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促进各类信息和资源的整合,构建 “互联网+”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的监管和动态预警,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规范约束力,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质量和效益。 ”省公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积极探索运用科技手段,不断优化交易流程,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许多地方取消了手工报名、人工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等传统做法,实现了网上发布信息、业务受理、开标评标、费用支付,以及异地招标投标评标、计算机辅助评标、开评标现场全程视频音频监控、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有限公开、投标人信用信息挂网公开等,积极推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探索建设网上电子商城新型交易模式。“不仅实现开标前全程保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和交易行为、减少了人为干扰、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邀监督员张涤西告诉记者。

  从依托有形场所向电子化交易平台过渡,不仅提高了服务效率,也减轻了市场主体交易负担。

  监管法制化 立规则引导市场行为,建立更完善的交易制度

  日前,肥东县东城新市镇山水路等8条道路建设工程破土动工。在项目施工现场,挖掘机、推土机有序作业,运输车来回穿梭,呈现一派繁忙景象。 “这项建设工程的控制价3.9亿元,中标价1.6亿元,资金节约率59%。 ”阚卫海介绍。

  当前,市场主体竞争行为不够规范,部分施工单位往往以一标多投方式提高中标几率,一定程度上形成围标串标。加上诚信体系尚未建立,部分地区招投标环节与标后实施环节的管理未能联动,造成部分企业敢于盲目投标,甚至期望“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一方面需要用规则引导规范市场行为,另一方面也要用规则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合肥市公管局有关人士说,“有效最低价”的评标办法在这两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遏制围标串标和恶意低价中标,合肥从2013年起施行了总价中位值评审办法,今年以来又进行了动态调整,引导投标行为趋于理性,加大围标串标的难度。同时注重发挥交易大数据的应用,建立中标价技术经济指标统计发布机制,让交易数据更好地发挥引导市场、服务市场的作用。

  立规矩,建立更加完善的交易制度,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来说,永远在路上。

  去年以来,全国首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省级政府规章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等一系列文件先后施行,为统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奠定了基础。

  今年下半年,安徽省启动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设区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发布的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通过规范性文件设置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违法指定代理机构,以及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等行为,并对省市县三级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实施目录管理,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