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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模式:让电子招标投标架构平稳落地

  • 来源: 正义网
  • 时间:2016-07-28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确立了三大平台的架构,如何落地,一直受到业界关注。山东省菏泽市在建设电子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过程中,创新推出了“菏泽模式”,这个模式可以说是创造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确立的制度架构的具体落地方式。

  “菏泽模式”被简化为A+1+N模式。其中A为监督部门,代表多层次、多部门的监督体系,1是公共服务平台,N是交易平台,A通过1这个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众多交易平台N的有效监督。A和A之间、A和N之间、N和N之间通过1这个枢纽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从而确保电子招标投标各相关主体既各司其职、又互联互通。采用A+1+N模式,菏泽市不再自建交易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多家专业交易平台,实现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配置,同时,监督部门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对多个交易平台的有效监督。

  可以看出,“菏泽模式”把停留在纸面上的制度设计进一步具体化、清晰化了,三大平台的相互关系和配置方式得以明晰,具有了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按照这个模式,电子招标投标在菏泽实现了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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