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委托,2018年1月5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召开第二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对接部署会。浙江、重庆、广东、江西、福建、辽宁、上海、江苏、黑龙江、陕西、湖南、青海等第二批12个省市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承担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职能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相关网站的代表参加会议。加之2017年12月29日第一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对接部署会参会的17个省市,至此,全国已有29个省市确立了省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基本形成了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核心,以全国各省市发布媒介为基础的全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体系。
会议现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省级发布媒介是同一信息发布体系的两个服务节点,各方将互联互动,协同适应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媒介的变化,持续优化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服务,共同完成10号令所赋予的任务。
全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如下:
国家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编号省级发布媒介
1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
2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天津市))
3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5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6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7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
10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1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13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14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5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
16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7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
18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9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0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22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2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24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5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26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27甘肃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8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9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