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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无形平台”整合公共资源交易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16-02-23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整合建立本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上海市将采取“互联网+”方式,通过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无形平台”,整合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业内专家指出,该《方案》突出了互联网+信息整合特色,也充分体现了创新政府管理的要求。

  《方案》提出,整合建立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基本原则为: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坚持资源共享、互通互联。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采取“互联网+”方式,整合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共享交易信息、信用信息、专家、场所等资源,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便捷、高效服务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推动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化改革,减少政府对交易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督机制。坚持统筹推进、分步实施。

  方案》还对整合目标做了明确,提出将依托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覆盖本市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资源共享、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连通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为交易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信息发布、信用查询、专家共享、数据统计、统一认证等服务功能,并在推进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化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拓展网上交易、在线监督等功能,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此外,《方案》还从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进信息公开共享,推进共享专家资源,合理利用场所资源,推进完善管理规则,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推进交易电子化等8个方面对整合建立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任务做了部署。其中,在推进信息公开共享方面,《方案》强调,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共享交易主体身份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一次注册、多处互认;加强数据运用,为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和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和参考。在合理利用场所资源方面,《方案》规定,公共资源交易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产权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满足拍卖、评标(评审)、交易验证、签订协议以及其他有关现场业务办理需要,避免重复建设和新建楼堂馆所。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化改革方面,《方案》提出,政府采购市场要围绕提高服务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通用项目的批量采购;推进合同履约、绩效评估结果公开;针对政府购买服务、PPP的特点,研究改进相应的购买方式及采购流程;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系统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在创新监管方式方面,《方案》明确,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管职能分离,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行政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中违规行为。强化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强化信用监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共享互认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动态监管中的应用,形成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业内人士指出,上海市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操作模式与其他一些省市的做法存在一定差异。

  其中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要求执行,合法、合规,同时又符合上海实际。二是突出互联网+信息整合特色,不搞有形市场。保持了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制度延续性,监管体制、操作机构规范性和干部队伍的稳定性。三是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省了财政资金,符合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形象和要求。四是体现创新政府管理要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管理目标。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了增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公开化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为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决策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效和针对性决策依据。

  根据《方案》,2016年6月底前,上海市将基本完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接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公共交易全过程电子化,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接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