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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公共服务系统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15-07-30

  2015年7月30日,以“大力推广电子招标采购,助力招标投标市场持续发展”为主题的中国“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论坛在京隆重召开。论坛围绕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市场化、专业化发展路径、市场一体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体系与市场信用体系的构建、电子招标投标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规范、电子招标采购与行政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电子招标采购国际经验借鉴等主题展开研讨,全面总结交流《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以来对招标投标行业产生的重要影响,取得的经验教训,研究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招标采购电子信息化的成功路径,展望未来电子招标采购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的新趋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林念修副主任上台致辞并受邀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开通,陪林主任一同参加开通仪式的还有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李亢司长及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常务副会长任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开通,标志着电子招标投标发展的又一里程碑,并将于2015年9月28日正式上线试运行,届时将实现全国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市场秩序。

  论坛同时发布了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名单,该名单包括11家政府综合试点的地方交易场所、10家央企交易平台试点及22家招标代理机构和第三方运营的交易平台试点。

  根据2015年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1544号,以下简称《通知》),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分为政府综合试点和交易平台试点。其中,政府综合试点根据各地区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制度情况,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基础,以及部门和地区推荐和申报,分批开展。交易平台试点由各地方、有关行业协会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推荐,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确保公开透明规范。

  《通知》强调,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注重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争取形成一批电子招标投标创新成果。试点交易平台应当在试点期间通过检测认证,并与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中国“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论坛的召开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开通对于电子招标投标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7月3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画出“路线图”:“我们要把各项公共资源逐步都纳入到统一的平台上,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这既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也能消除寻租行为,推动行政权力‘阳光化’,用制度遏制腐败。”

  会议决定,在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的前提下,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2016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完成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一是整合平台层级。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要建立本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级政府不再新设,已设的转为市级分支机构。

  二是整合交易服务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开放共享。各省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建立全辖区统一、覆盖市县的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三是整合场所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交易场所,严禁新建楼堂馆所。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由社会力量建设并符合标准要求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评标、评审。

  四是完善交易规则。清理各地公共资源交易规定,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设置审批、变相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等内容。

  五是强化监管。依法公开交易公告、项目审核、成交履约、行政处罚等信息,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信息实现交换共享,不得要求重复登记、备案和验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总理说,“我们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靠电子信息整合,也借鉴了发达国家一些成熟的经验。在推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各地方要确保严循规则,不得‘走样’。”

  可见,依托公共服务系统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为了最核心的思路,建设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与省市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构成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成为最有效实施路径。